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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提出损害赔偿?

夫妻关系破裂后,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那么原告应该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关系破裂,那么在民法典中,另一方如何赔偿离婚诉讼?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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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离婚诉讼怎样让对方赔偿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夫妻离婚是一方过错造成的,受害方可以一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证据充分的,法院就就会判决对方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诉讼证据一般有哪些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3、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4、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5、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6、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7、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案例: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原告程龙(化名)状告离婚已15年的前妻余敏(化名)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程龙与儿子小小(化名)之间无亲生


随着审判法官敲响法槌,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原告程龙(化名)状告离婚已15年的前妻余敏(化名)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程龙与儿子小小(化名)之间无亲生血缘关系,由余敏返还程龙抚养费、教育和医疗费用4.44万元;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3万元。

程龙与余敏曾为夫妻关系,双方在1993年8月12日离婚。离婚后,小小随余敏共同生活,程龙按月支付抚养费200元。2007年8月21日,程龙自行委托亲子鉴定,鉴定结论为:排除程龙与小小存在亲生血缘关系。2007年12月26日,程龙以离婚后损害赔偿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儿子非他亲生,亲子鉴定为有效,由前妻余敏返还“儿子”抚育费、教育费、医疗费用及其他支出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金计人民币16.5万元。

审理中,经余敏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科技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程龙、余敏和小小作亲子鉴定,鉴定结论仍然排除了程龙与小小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极强力支持余敏与小小之间存在血缘关系。

程龙诉称,其与余敏是1990年12月登记结婚,余敏在1991年7月生育一子小小。同年3月程龙因犯有盗窃罪东窗事发被判入狱5年半。1993年8月,余敏起诉与其离婚,因自己尚在服刑每月由家人支付小小抚育费200元,1996年7月,出狱后,得知余敏已重新嫁人并又生育一子,小小交给外婆抚养,但程龙仍每月支付抚育费200元,除此自他出狱后还承担小小部分教育费至今。

法庭上,程龙还说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发现儿子长相与他有异。他不断用手比划说“自己是圆脸,而小小却是长脸;余敏也不是高个子,自己身高只有172厘米,而小小却身高有182厘米。”周围朋友有时说,儿子一点也不像他。为解开心中的疙瘩和疑问,2007年8月,便带着儿子做了亲子鉴定,熬过10天后,一个不幸的书面鉴定结论,使得程龙坠入痛苦的深渊。他说,想不到叫了自己16年爸爸的儿子,竟然不是他亲生的儿子。而余敏的回答“你是受害者,我也是受害者。”如此推卸责任使得程龙哭笑不得。

坐在被告席上余敏称,“程龙在婚前就曾2次因犯罪入狱,家庭关系极为复杂。在自己要分娩时他却又因犯罪入狱,只能回娘家生产有母亲照顾自己。产后要抚养孩子,自己又去厦门打工。每月将工资寄回来给母亲抚养儿子。”辨称事先并不清楚儿子非程龙所生。

提起伤心事来,38岁的余敏更显得紧张激动,语速也加快了许多。认为程龙根本没有抚养过小小,经向法院申请委托亲自鉴定,才得知儿子与程龙非亲子关系。同意返还程龙已支付的抚养费38400元,教育费、医疗费程龙仅仅支付了6000元,不同意程龙其他诉讼请求。

通过以上分析,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在诉讼离婚中一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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